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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人民政府、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
举办
“中国·丽水国际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
(总奖金额100万元)
浙江绿谷,中国的一方摄影热土,秀山丽水,孕育着独特的摄影文化。
从1979年最早的“闪光影会”到1983年在首都举办丽水摄影展,丽水告诉北京:摄影记住丽水;从1986年最早在全国举办万元彩色摄影大奖赛到1999年举办第四届中国摄影艺术节,丽水告诉中国:摄影记住首个“中国摄影之乡”——丽水;从上世纪末举办国内最高级别摄影艺术节到本世纪初承办中国第十届国际摄影艺术展,丽水告诉世界:摄影记住中国有个丽水。
现在,“中国摄影之乡”——丽水,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的支持和指导下,正为打造国际摄影城市而努力。特推出100万元中国·丽水国际摄影大奖赛,诚挚欢迎您和您的作品。
参赛规则
1、所有作品的题材、体裁与风格、流派不限、鼓励创新。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历届全国影展和国际影展获奖及入选的作品不得参赛。
2、本次大赛黑白、彩色照片不限(反转片务必制作成照片投稿)。
3、作品尺寸:单幅照片为12-16英寸;组照照片为10-12英寸,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组(组照每组3-8幅)。来稿一律不退。
4、请填写参加表,所有参赛作品背后必须标明与参加表完全一致的作品标题、序号、作者姓名、国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和卷寄。
5、每位参赛者收取参赛费,国外作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的作者,每位参赛者收取参赛费30美元,国内作者每人收取参赛费50元人民币。国内作者一律通过邮局汇款,并在参加表上注明汇款单号码,未交足参赛费则取消参赛资格。
6、参加本大赛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
7、组委会对所有的获奖、入选作品有权复制,并允许在与展览有关的宣传资料上使用,包括报刊、杂志、招贴、出版物等,不另付稿酬。
8、寄作品和参赛费地址:中国浙江省丽水市城东路99号(市政府大院内)丽水市文联收,邮编:323000,传真:0578-2106285,电话:0578-2106285,联系人:章跃剑,手机:13754250141,曹伟平:13754250258。E-mail:lswangjian@163.net
大赛类别
本次大赛分写实类和创意类,作者可同时参加不同的组别。
1、写实类:用胶片相机或数码相机拍摄,但不允许改变一次性拍摄的画面内容。
2、创意类:经电脑或暗房对原始影像作改变的创意照片。(包括多次曝光)
评选委员会
本大赛评委会由5位国(境)外及4位国内摄影界著名专家组成。
奖项设置(总奖金额100万元)
1、写实类
金奖2个,各奖人民币8万元,奖杯,证书。
银奖7个,各奖人民币1万元,奖杯,证书。
铜奖70个,各奖人民币5000元,证书。
优秀奖100个,各奖人民币1000元,证书。
入选奖150个,各奖人民币200元,证书。
2、创意类
金奖1个,奖人民币8万元,奖杯,证书。
银奖4个,各奖人民币1万元,奖杯,证书。
铜奖20个,各奖人民币5000元,证书。
优秀奖50个,各奖人民币1000元,证书。
入选奖100个,各奖人民币200元,证书
注:1、金奖、银奖获得者不得重复
2、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
大赛日程
作品截稿:2004年7月3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作品评选:2004年8月10-15日。
寄出通知:2004年8月17日。
开幕典礼:2004年10月中下旬。
公开展览:2004年10月中下旬。
大赛说明
1、大赛将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和大型展览。
2、金奖和银奖获得者将被邀请参加,2004中国·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期间的活动。国外或境外金奖、银奖获得者的国际旅费和在中国的交通费(往返旅费)及在丽水参加活动期间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负责。国内金奖、银奖获得者从出发地至丽水的火车硬卧车费(往返旅费)及在丽水参加活动期间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3、写实类金、银、铜奖获得者,用胶片相机拍摄的必须提供底片验证;用数码相机拍摄的写实作品要提供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原影像文件。验证后退还底片和原影像文件,如不提交底片或影像文件,作自动弃权处理。
中国·丽水国际摄影大奖赛参加表
此表格必须和作品同时寄出
A.写实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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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创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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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格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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